首頁 ﹥ 線上信息 > 信息 > 106 11 12 盧心仁傳道 以神為樂 2017-11-20
相關連結:https://youtu.be/n-0SfbryS1U
106 11 12 盧心仁傳道 以神為樂
講員:盧心仁 傳道 經文:羅5:1~11 |
題目:以神為樂
一、 前言
當我們信主之後,我們就與神擁有一個完全不同的關係,這是一種非常珍貴的關係、是與神和好的關係,但是我們不能只以與神相和為滿足,我們更要以神為樂。
二、 本文
(1) 與神關係的重要轉換點:因信稱義(vv1~5)
1.與神關係上:和好(v1b)。2.內在態度上:在與神相和的恩典中盼望神的榮耀(v2)。3.外在行為上:即使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(v3~5,我們原本與神的關係被恢復了,我們的生命裡擁有了再次愛神的心。
(2) 我們能相信的根據:神的愛(vv.6~8)
1.稀有且不公平的愛:為義人死是少有的、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!(v6~7)
稀有:意思是根本沒有人願意為別人死,有的話,也是義人、好人,為罪人死,算了吧!沒有這種人。不公平的愛:沒有人願意為罪人死!因為罪人罪不可赦!不可饒恕!不可原諒!絕不能被釋放!這樣對受害的人就無法交代!他要為他的罪行承擔一切!為他的罪惡付上應得的代價!就是死!2.獨特且不對等的愛: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,就為我們死了!(v8a)獨特的愛:只有=惟有、唯一、僅有。基督願意在我們仍是罪人的時候,就為我們死!這世界上找不到第二個人願意這樣做!這是來自於神最珍貴、獨特的愛。不對等的愛:神在我們最敗壞、最無藥可救、最該被唾棄的時候,願意為我們死!而且就為我們死了!但神不唾棄我們、祂不放棄我們、祂不忘記我們!3.深刻且顯明的愛: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!(v8b)深刻的愛:神透過祂的愛子代替我們死,具體地向我們表達,祂如何愛我們!祂向我們彰顯這樣一種深刻的愛,因為十字架的死法比一般正常人所受的羞辱、委屈更重。顯明的愛:當耶穌被釘死的時候,他是在最公開的場所裡,最多人的時候,受最重的刑罰!承擔最大的羞辱!神的愛向我們顯明了!
(3) 與神相和後的三件事(vv.9~11)
免去神的忿怒(v9):被神算為義,更要藉著耶穌活出實質的義!我們不只要得到神兒子的身份,更要活出神兒子實際的樣子!
因他的生得救(v10):福音不只是我們意志上的一個決定,更是我們生命中一系列的更新與改變!當我們與神相和之後,就更要因為耶穌基督的生,得著從神來的拯救!不只靠祂被救,更活在完全得救的生命樣式中!
以神為樂(v11):盼望我們活在與祂相和、以祂為樂的生命中!完全屬於祂!被祂愛!也深深愛著祂!
三、 結論
願我們每個人能真實地進入與神相和、以神為樂的生命中!每天花20分鐘QT!
(信息記錄:盧心仁傳道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