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﹥ 線上信息 > 信息 > 107 06 17 黃秀錦傳道 回來歸榮耀給上帝 2018-07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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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 06 17 黃秀錦傳道 回來歸榮耀給上帝
講員:黃秀錦 傳道 經文:路17:11-19 |
回來歸榮耀給上帝
前言:
在我們還小的時候,就被教導求助於人的時候,要說請;接受幫助之後,要說謝謝;做錯事了,要說對不起。為什麼父母、學校的老師要如此教?這樣的價值觀好嗎?對說的人,它是一種個人品格的呈現,是個人某些價值觀的呈現。例:就算我付錢消費,對方為我所做的也不應當視為理所當然。對聽的人,可以感受到被肯定、鼓勵和安慰。這樣的生活常規,其實在聖經中也有。而且啟示我們不單對人,就是對神也要如此。
本文:
路加福音17章11-19節,這是一個我們很熟悉的故事。耶穌來到撒瑪利亞和加利利交界的一個小村落時,有十個患大痲瘋的人來求耶穌醫治。 耶穌看見他們甚麼都沒做,只命令他們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。就在他們聽話,離開耶穌前去尋找祭司的路上,他們身上的大麻瘋就消失了。可以想像當時他們是如何的歡喜快樂,但是在經歷這麼大的事之後,只有一個人回到耶穌面前。這人回來見到耶穌後,大聲歸榮耀給神,然後屈膝俯伏在耶穌面前感謝祂。回去感謝耶穌的人只有一個,這人不是猶太人,是猶太人所看不起的撒馬利亞人。耶穌問回來的這人:其他9個人呢?然後說:「你的信救了你了。」
一、 歸榮耀給上帝(路17:15-16;賽42:8,11,16)
在15節記載,這位撒瑪利亞人看見自己已經好了,就回來大聲歸榮耀給上帝。我們常說:歸榮耀給上帝,在經文中,耶穌也強調要歸榮耀給上帝,這句話的確實意義為何?試著從下列經文來看:
賽 42:8 我是耶和華,這是我的名;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,也不將我的稱讚歸給雕刻的偶像。
賽 42:12 他們當將榮耀歸給耶和華,在海島中傳揚他的頌讚。
賽 48:11 我為自己的緣故必行這事,我焉能使我的名被褻瀆?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。
在舊約榮耀歸給上帝,都是與耶和華偉大威嚴有關,所以當選民呼喊「榮耀歸給上帝」時,它不是一句感謝詞而已。它包含為耶和華的作為作見證,對耶和華權柄的臣服。在新約中 "榮耀" 的意思有"尊榮、尊敬、頌讚、高舉",所以決不是口頭上說說。當人如此說,是在人面前承認耶和華的偉大。在這承認的過程中,以讚美和敬拜的實際行動來他榮耀祂。確實唯有耶和華配得我們獻上全人全心的讚美、 尊敬和崇拜。
如果上帝擁有所有榮耀,那麼我們如何獻上本就屬於上帝的榮耀呢?在15-16節這兩節經文裡,我們看到了三個蒙恩的人將榮耀歸給神的具體作為。首先,榮耀神從同意和順服神所說的一切開始,聖經是上帝對我們的話語,是我們在他裡面生活所需要的一切。其次,要為所經歷的恩典有具體的回應作為。最後,我們要為神 " 獻上供物 ",就是獻上我們的謙卑、降服、感謝和讚美。而這些作為是從日積月累的反覆練習中,才能浸入到我們的靈裡以致成為自然的反射動作。
二、 得救的信心(v.17-19)
當耶穌對十個痲瘋病人說:「把身體給祭司察看。」他們都去了,由此可知他們是相信耶穌的,然而為什麼耶穌還對回來這人說你的信救了你?難道另外9個人先前的信都因此不算數了嗎?聖經上並沒有更多的說明,因此個人就從信仰的經歷來解釋這件事。個人認為他們都是有信心的人,這10個人都跨出了懷疑的檻,都在信心裡領受遵行耶穌的話,也都因著信得醫治。但為何耶穌還對回來的這人說:你的信救了你。因他們的信心層次不同,這可從這人看見自己痊癒,第一時間卻是選擇先向耶穌回報,而不是祭司或家人可看出。這人不單信耶穌所說的,他將耶穌放在心上、放在首位。因此他雖然是撒瑪利亞人,但耶穌對他說你的信救了你。
結語:
從聖經中可以得知,感恩是做神兒女應有的基本生活態度。求神開闊我們的心胸,學習為神在我們身上的諸般恩典獻上感謝。 (信息記錄:黃秀錦傳道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