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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 12 09 黃秀錦傳道 傳道者的生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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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道者的生命
【前言】
通常我們都認為要有值得人稱讚的外在表現或成績,這樣去傳福音時才有好見證,才有說服力。個人讚同這樣的自我期許,但這並不是傳福音最有功效的方式,傳道者的生命才是福音可以廣傳的原因。今天我們從保羅寫的書信--帖撒羅尼迦前書2:1-12,來看保羅和他的宣教團隊,如何在困境中仍然能夠將人帶到神的面前。
【本論】
一、腓利比事件(v.2、徒
「我們從前在腓立比蒙難受辱,這是你們知道的,可是我們還是靠着上帝給我們的勇氣,在強烈反對中把上帝的福音傳給你們。」(v.2) 書信中看見,當他在帖撒羅尼迦的會堂中講道做見證時,沒有只說光彩的見證或好聽的話。相反保羅和同工們在福音的起頭,向帖撒羅尼迦人並不隱藏對在腓利比傳福音時所受的傷害和羞辱。為何他們如此做?因他們在腓力比真實經歷到,在強烈反對中福音也不能被攔阻。當能夠有受人稱讚的言行,很好。若是沒有反而在受苦中,就以蒙難受辱中堅定於神的依靠來為主做見證。
二、傳道的生命根基 (v.3-8)
保羅在信中提醒帖撒羅尼迦信主的人回想一件事,起初他們「傳福音的工作」「不是出於錯誤,不是出於污穢,也不是用詭詐」。為何做此提醒?因為當時各地方有許多走遊四方的宗教騙子,叫賣他們所謂宗教或是哲學的秘方,所以保羅需要鄭重地聲明他們傳道的動機與手段都是純潔的。因此這裡的「污穢」是指人的心不潔淨,有「不良的動機」或「不道德的行為」。 2:3 直譯為「因為我們的勸勉,不是出於錯誤/欺騙,也不是出於不道德/不純潔,更不是出於詭詐/撒謊」。除了聲明他們傳道的動機與手段都是純潔的,保羅又說他和同工在向帖撒羅尼迦人傳福音時,沒有「諂媚」、「巴結」、「奉承」,這一切不單上帝可以做見證,教會也可以做見證。
保羅和團隊成員為何願意離鄉背井的傳福音,只因「我們不是尋求人的榮耀,也不是你們的,或者其他人的」。(2:6) 基於這樣的出發點,保羅說:「我們是基督的使徒,(雖)有權力加重擔或「叫人尊重」,然而卻存心溫柔,如同保姆「珍惜」、「安慰」、「照顧」自己的孩子」。(2:7)
我們自己所傳的福音是不是出於錯誤的教導?不良的動機以及使用各項心理騙術?我們是否修改了福音的內容,希望討人喜歡?保羅說:上帝既然認定我們經得起考驗,把福音託付我們,我們就照着傳講。例證:羅慧夫醫師,因著上帝的愛,我必須將這份愛傳達出去。
三、傳道的生命榜樣 (v.9-12)
保羅提醒帖撒羅尼迦信主的人在回想一件事,想想宣教團隊與他們同在時,如何的辛苦勞碌、晝夜工作的傳上帝的福音給他們為的是不讓初信主的人受累。這意思是,當保羅和團隊在帖撒羅尼迦傳福音時,為了不讓初信之人受累,因此他們親手做工、自給自足,沒有接受教會的供應。這件事的真實性,保羅在信中說:你們可以作見證,上帝也可以作證。
保羅和同工們,為了初信之人,他們以虔聖、正義、無可責備來要求自己,又以此行在教會當中立下榜樣。保羅如此說不是要顯擺或是自誇,他的目的是「要信徒們行事為人配得過呼召他們進入國度和榮耀的上帝」。基督徒雖然已經藉著信心進入了神的國,在生活裡仍必須要有與這身份相稱的言行舉止。
我們大多數人,很樂意積極地領人歸主,也樂意奉獻個人的時間與金錢在事工。但當我們在福音裡生了許多新生命之後,卻不太願意花時間與代價好好培育那些新生命長大、成熟,直到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。我們知道要生一個孩子需要等候十個月,要養育一個孩子長大成人,直到他成為一個有智慧、能力、判斷力、責任感的人,最基本要12年,甚至更長。因此,傳道者不單要傳還要養。
靠一個人生養是不可能的,從保羅的宣教紀錄也可看出,他常是和團隊進行宣教和教導的事奉。因此教會也當重視門徒的養成,而其中能夠幫助信主的人擁有成熟身量的關鍵之一,就是要建立與其他基督徒之間美好的屬靈關係。事實上,建立美好的屬靈關係並不是多參加一個群體聚會就能實現,除非我們能跟其他的基督門徒之間,有生命真實的互動和連結,才得以在耶穌基督裡,經歷生命的突破和改變。
【結語】
傳道者的生命必須建造在神的話與神的工並行的基礎上。
(信息記錄:黃秀錦傳道)